针对性政策 纺织业的冬天需要三把火
2015-10-28 16:13:50 来源: 评论:0 点击:
今年来,我国的纺织业发展不景气,尤其是今年的出口遇到很多困难,政府可以通过出台多项针对性措施进行应对,以纺织业为突破口,起到稳定我国整体出口的作用。
纺织业是我国的传统优势产业,2014年,纺织品出口6 888亿元,占劳动密集型产品出口总额的23.1%,占当年总出口额的4.8%。而且,纺织出口企业解决了大量就业,吸纳就业人数上千万人。但近年来,由于国内外各种原因,纺织品出口增速较低甚至呈现负增长,今年上半年纺织品出口下降0.7%。
尽管我国纺织品出口仅占总出口的4.9%,但是如果考虑到下游行业的纺织服装、鞋、帽制造业,则二者出口合计占总出口额的比重达到14.4%。因此,稳定纺织业出口反而能起到稳定我国整体出口的作用,还可以通过带动下游行业出口增长。在目前外需不振的背景下,如果不能采取措施提振纺织行业生产和出口,帮助企业渡过难关,企业只能将目标定位于生存,将失去产业转型的后劲。
首先,在原材料供应方面,国内棉花价格大大高于进口棉,国内外棉价一直保持较高价差,且进口棉花配额有限,对于加工贸易企业而言,发放的进口配额也仅能满足20%的用棉量,迫使所有出口企业使用新疆棉和地产棉,使我国出口企业相比其他国家面临更高的生产成本,从而不利于国际竞争。
其次,棉检机构不能严把棉花质量关,棉花质量存在问题。我国棉花质量与进口棉花质量还存在不小差距,“三丝”问题普遍。我国虽有各级纤检机构开展棉花质量监督检查工作,但棉花质量检验弄虚作假问题较为突出,检验机构给棉花经营者发放高于实际质量的公证检验证书,不仅给使用棉花的纺织企业造成经济损失,还使得原材料质量不过关,在与其他国家企业生产的纺织产品进行竞争时存在劣势。
最后,纺织企业增值税“高征低扣”使企业税负过重。纺织企业购买棉花的进项税率是13%,销项税率是17%,由于企业应纳增值税额等于销项税减去进项税,这意味着即使企业没有价值增值,也将承担4%的税负,这无疑给企业经营造成极大困难。
首先,由于进口棉花价格低于国内棉花,因此能有效降低出口企业的生产成本,且出口纺织品主要是在国际市场进行竞争,竞争对手是国外低成本的企业。因此,建议收回已经停产企业和非出口企业的配额,将进口配额主要发放给出口企业,使进口棉花用于企业生产出口品。在运用上述政策使得纺织出口企业能够扩大出口之后,为鼓励这些企业多使用国内棉花,可以考虑对使用国内棉花达到一定规模的企业多分配进口配额。
其次,国务院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可向地方派出工作组,巡查棉花质量监督检查失职问题。同时,应采取措施严查地方棉花质量监督检查失职问题,对于违反《棉花质量监督管理条例》的专业纤维检验机构、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,依据条例严惩不贷。
最后,提高棉花进项税率,使纺织业进项税率、销项税率一致,同征同扣,从而减低纺织企业增值税负。目前,山东、安徽、河北、陕西等地已经开始试点,该工作使纺织企业看到生存希望,有效稳定了纺织企业的生产和出口,取得了一定成效。相关部门应一边扩大试点范围,一边总结试点经验,尽快在全国层面出台相关政策,解决纺织业增值税“高征低扣”问题。
来自东方早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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